将检察官嵌入安全事故调查链条,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青浦区检察院率先成立上海市首个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创新探索“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新模式,抽调刑事、公益诉讼等领域专业检察官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打出“刑事打击+法律监督+源头治理”的立体组合拳,为区域安全生产治理注入强劲检察动能。
在办理一起因违规电焊作业引燃储油桶爆炸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中,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始终秉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敏锐穿透火灾事故表象,深挖背后潜藏的安全隐患与管理漏洞,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实现从个案精准追责到行业系统治理的深度延伸,有效排除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隐患,用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回忆起那场惊心动魄的爆炸失火事故,幸存者老盛仍然心有余悸。“就焊了几下,‘轰’地一声,我跟老孙直接被气浪掀翻…… ”向检察机关办案人员讲述2023年4月28日的悲剧时,老盛的声音仍止不住地颤抖。
当日上午,个体施工作业人员老盛和老孙,在范某某的雇佣下,前往其公司承接厨房雨棚安装工作。中午时分,为增强雨棚牢固度,老孙拿出电焊机为三角铁部件进行焊接固定。未曾想,这一操作竟酿成灭顶之灾,焊接火花刚溅出没多久,现场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熊熊大火瞬间吞噬作业区域。
爆炸产生的强大气浪将两人狠狠推倒,老盛左腿当场骨折,浑身多处被火焰灼伤,而他身旁的老孙更是倒在地上不省人事,身上布满烧焦痕迹,120急救人员赶到时,老孙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经鉴定,老孙死因符合烧死;老盛受外力作用致头面部烧伤及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万幸地是,由于救援及时,火势未进一步蔓延,现场没有其他人员受伤。
事故发生后,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全程参与区应急管理局迅速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以“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协助调查。检察官结合刑事追责标准,将案件涉及的责任主体、追责范围等核心问题形成书面意见,为调查组精准划定调查方向提供参考,相关意见均获调查组采纳。
为查明事故原因,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和调查组走访事故现场,调阅监控录像、排查遗留物品,在现场勘察时发现了关键线吨的桶装无色透明液体,残余约小半桶。经检测,该液体主要成分为甲醇,闪点值22℃,沸点大于50℃,属于易燃品范畴,系甲类火灾危险源。通过对这一线索的固定取证与综合分析,调查团队最终锁定事故直接原因:电焊火星引燃储油桶爆炸造成重大事故。
“事故现场为何会存放大型储油桶?作业公司和作业人员为何未开展危险品排查?焊接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带着一系列疑问,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引导调查组通过调阅事故监控、核实证人证言、收集企业资料等方式,深挖出事故深层原因:一是无证作业,老孙和老盛均无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二是违规动火,未履行动火审批程序,未排查危险源、清理可燃物;三是管理缺失,涉事公司未建立安全制度、未管控施工与动火作业、未辨识危险源及落实防控机制。
通过对案件依法介入调查,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判断该案已涉嫌刑事犯罪,经向相关部门建议,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证据链完整,在侦查阶段,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现场生物油的存放及检测情况并随案移送,同时制发《参与事故调查意见书》,并从公司管理制度健全及落实情况、相关人员违规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引导公安继续补充取证。
2024年7月2日,案件移送至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范某某作为事故发生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其失职失责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发生。检察官认为,范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范某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并取得谅解,2024年12月10日,青浦区检察院对范某某提起公诉,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同年12月17日,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范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
“醇基安全无小事,一燃一用系民生。”对于这起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案,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的目光并未仅仅停留在刑事追责上。在办案过程中,一个更深层次的忧虑萦绕在检察官心头:辖区是否还有其他场所存在醇基液体燃料安全隐患呢?相关作业人员是否都已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操作知识?
2025年1月,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启动内部协作机制,以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为履职中心,联动刑事、公益诉讼等多部门,将醇基燃料安全隐患线索移送公益检察室,通过“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揽子解决问题。一是技术赋能,精准定位。通过“餐饮行业燃料安全监管监督模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排摸锁定多家门店醇基液体燃料使用情况。二是专家指导,联合检查。邀请市院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化工院提供技术支持,分批走访生产、销售和使用门店,开展现场勘验并调取证据、采样检测,并就技术标准、检测项目等内容深入研讨。三是全面排查,锁定问题。对辖区内多家餐饮店和刑事案件中涉及到生产、销售醇基液体燃料的公司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存在部分涉醇基液体燃料公司存在失管与监管缺位双重问题,部分餐饮门店在使用醇基液体燃料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在扎实取证的基础上,2025年8月21日,青浦区检察院召开涉醇基液体燃料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安全生产领域青吴嘉智库专家、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广泛听取各方对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控的意见建议,以公开听证促进检察建议提质增效。
随后,青浦区检察院向相关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梳理排查焊接作业人员资质情况,公司积极回复并全部采纳整改;同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通过与公司管理方座谈磋商,帮助完善其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规范,从内部筑牢安全防线,护航公司行稳致远。
在办案过程中,针对该案件中暴露出的醇基液体燃料安全问题,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听取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属地政府等单位意见后,区安委办明确将醇基液体燃料治理作为行业治理重点,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构建系统治理框架。
青浦区检察院会同公安青浦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协同履职座谈会,共同研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启动深化醇基燃料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分步分类推进全链条治理:
严格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对使用低闪点醇基燃料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可控。自2025年6月以来,已完成22家相关餐饮单位的专项整治,所有单位均通过燃料转型、产业升级等方式实现全面整改。
以本案为典型案例制作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学习,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10余次,覆盖餐饮门店50余家,通过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普及醇基液体燃料危害知识,倒逼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日常检查与信访举报互补、专项整治与常态巡查结合的监管模式,各部门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共享线索信息,严格落实全链条监管责任,确保安全标准落地见效。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做好安全生产和维护稳定工作,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严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全程参与调查,到依法介入引导侦查、精准指控犯罪,再到联合多部门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推动系统治理,本案的办理全过程,正是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全流程参与、全链条履职,以检察担当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办公室将持续锚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履职机制,迭代升级“刑事办案+专项监督+协同治理”组合拳,以检察一体化高质效办案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从源头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